关于举办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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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学工〔2011〕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其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其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增强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感以及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培养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合格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八项(详细内容见附件)。
1.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院、部(系)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制作宣传板、专家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3.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把承办的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4.各院、部(系)于2011年5月18日前将自主开展的活动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王长福同志,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年终二级院、部(系)学生工作评估的考评范围。
(一)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月动员大会
1.活动目的:帮助同学们获得心理学方面的有关知识,培养对心理学的浓厚兴趣,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一些技巧。
1.要求:由各院、部(系)负责以院、部(系)为单位自行组织,突出主题,有助于提高同学们的身心素质。
3.请各院、部(系)结合本院、部(系)特色策划本院、部(系)第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月的系列活动,并将策划书于5月18日前统一将纸质文稿报送到学生工作部。
4.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本着贴近同学、贴近生活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请各院、部(系)将活动情况汇总,与6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6.各院、部(系)举办的特色活动将纳入年终二级院、部(系)评选材料当中。
1.时间:每天下午4:00-6:00 、晚上19:3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