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05-18   编辑: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海医学工〔2011〕4号

各院、部(系)及党总支、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其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其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增强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感以及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培养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合格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爱我——和谐、理性、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民

副组长:冯 武 余 丽林英姿符琬聆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李贤明韩祥畴朱 洪冯 钊周代锋岑 桑邝家旺英小若

刘启昌赵志勇郝美娟曾 梅薛伟波李 军曾 武黄泽云

陈用成傅琼瑶朱唤清林典岳林 耀余伟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三、活动内容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八项(详细内容见附件)。

四、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0日-2011年6月10日

五、相关要求

1.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院、部(系)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制作宣传板、专家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3.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把承办的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4.各院、部(系)于2011年5月18日前将自主开展的活动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王长福同志,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年终二级院、部(系)学生工作评估的考评范围。

学生工作部宣传新闻部

共青团海南医学院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部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

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具体安排

(一)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月动员大会

1.时间:2011年5月9日7:00

2.地点:足球场

负责人:余伟新

(二)播放经典心理电影

1.活动目的:帮助同学们获得心理学方面的有关知识,培养对心理学的浓厚兴趣,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一些技巧。

2.活动时间: 5月10日至6月10日

3.地点:风雨操场

负责人:余 丽 王长福

(三)各院、部(系)承办活动

1.要求:由各院、部(系)负责以院、部(系)为单位自行组织,突出主题,有助于提高同学们的身心素质。

2.时间:2011年5月10日~6月10日

3.请各院、部(系)结合本院、部(系)特色策划本院、部(系)第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月的系列活动,并将策划书于5月18日前统一将纸质文稿报送到学生工作部。

4.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本着贴近同学、贴近生活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请各院、部(系)将活动情况汇总,与6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6.各院、部(系)举办的特色活动将纳入年终二级院、部(系)评选材料当中。

负责人:曾梅 王长福

(四)现场心理咨询

1.时间:每天下午4:00-6:00 、晚上19:30-21:30

2.地点:第一教学楼一楼社科部“心理咨询中心”

3.内容:

a)邀请我校心理学老师做现场心理咨询

b)发放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材料及小书签

负 责 人:朱唤清 王长福 王佩玲(学生)

(五)“夏之约”——心理志愿者沙龙及现场问答

1.时间:5月28日

2.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负责人:余伟新 王长福 王佩玲(学生)

(六)心理健康宣传员、朋辈互助志愿者培训

1.对象: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2.内容:异常心理的识别与处理

3.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负责人:朱唤清 王长福、王佩玲(学生)

(七)、心理健康知识系列宣传活动

1.内容:报纸、宣传橱窗、培训手册发放等

2.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负责人:王长福、王佩玲(学生)

(八)编印和发放《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手册》

时间:5月10日—5月30日

负责人:王长福、王佩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