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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07-08   编辑: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1]163号

关于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做好今年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的研究工作,2011年3月,我司下发《关于征集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选题的函》(教社科司函[2011]62号)后,各地、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论证,踊跃参征。日前,我司组织有关专家对21个省(区、市)和4个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共25个单位报送的82个应征选题进行了研究,确定了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题指南。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资助额度和研究时限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共26项(详见附件1),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10万元,研究时限为2-3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以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各申报单位最多申报3个项目。

2.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各有关分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本地和本委员会的研究优势,针对本地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本门课程建设存在的困难或工作重点,集中研究优势,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进行申报。研究团队要标明课题负责人、主要成员及团队分工职责。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基础。课题负责人为全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组织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究成果、充分的资料准备与合作精神。

4.申报者要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情况和学科前沿,提出研究思路、目标、相关步骤、重要环节,及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研究成果要求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

5.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每个课题负责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打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课题申报者要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打印《申请评审书》1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4-8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3.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0日,7月30日24:00关闭网络申报平台。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者务必登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申报详细事宜请及时关注网站提示。有关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联系人:范军、杨纯;联系电话:010-58581395,010-58556623。

4.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印制,请自留底稿,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者于7月20日前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社科司教学处(邮编:100816)。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成荫;联系电话:010-66097537。

四、其它要求

1. 各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2.课题申请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附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1〕164号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申报;各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如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7月4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10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0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9876。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8 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各1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22日前寄至:北京西单教育部北楼407室,思政司思政处(邮编:100816),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立田,010-66096658,葛元杰,66097663;传真:66092064。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