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学工【2011】11号
关于开展海南医学院学生“文明大行动”的通知
各院、部(系)党总支、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医学院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海医〔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订《海南医学院学生“文明大行动”实施细则》。请各院、部(系)按照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学生“文明大行动”系列活动,并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将各种检查结果归档,且按要求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备案。
附:《海南医学院学生“文明大行动”实施细则》
“海南医学院文明大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海南医学院
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学生文明行动
抄 送: 学校党政领导
发 送: 各院、部(系)党总支 各相关单位
海南医学院学生工作部2011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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