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单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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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部门,该同学现在办理离校手续,请贵部门认真核查该生是否已清还所借物品、缴清相关费用或办理相关手续,并做意见盖章。
注:1、毕业生离校手续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在6月18-22日,其他单位在6月6日-15日;
2、毕业生需归还图书馆所借书籍、团委及体育部所借物品;
3、毕业生需在保卫部登记毕业后户籍去向;将学生证交至学生工作部,若学生证丢失,则须开具证件丢失证明,辅导员签名,盖院、部(系)党总支公章;
4、毕业生必须缴清所有学杂费用,先去收费室核实再前往财务管理中心。
5、离校手续单办理完成后交给各班级辅导员,各部门均需盖章才能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