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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院、部(系)提交学生禁毒宣传自查报告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3-27   编辑: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海医学工【2014】5号

各院、部(系)党总支:

根据海南省教育工委文件精神,请各二级院、部(系)对本院系学生禁毒宣传情况作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院、部(系)是否有学生吸毒、贩毒、运输、保存毒品;

2.本院、部(系)辅导员是否组织学生开展禁毒主题教育班

会,若有,提供班会记录复印件;

3.本院、部(系)是否有学生禁毒宣传自愿者和学生禁毒宣

传自愿者组织,若有请提供自愿者组织名称、自愿者名单;

4.本院、部(系)禁毒志愿者都参与过那些禁毒宣传教育活

动(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组织者)

5. 本院、部(系)开展过哪些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阅读禁毒书籍、制作禁毒宣传展板和资料等),请提供当时的新闻稿或照片并附说明。

请将以上材料于3月31日以院系为单位交送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至学生工作部张贞云老师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