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学工【2014】5号
各院、部(系)党总支:
根据海南省教育工委文件精神,请各二级院、部(系)对本院系学生禁毒宣传情况作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院、部(系)是否有学生吸毒、贩毒、运输、保存毒品;
2.本院、部(系)辅导员是否组织学生开展禁毒主题教育班
会,若有,提供班会记录复印件;
3.本院、部(系)是否有学生禁毒宣传自愿者和学生禁毒宣
传自愿者组织,若有请提供自愿者组织名称、自愿者名单;
4.本院、部(系)禁毒志愿者都参与过那些禁毒宣传教育活
动(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组织者)
5. 本院、部(系)开展过哪些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阅读禁毒书籍、制作禁毒宣传展板和资料等),请提供当时的新闻稿或照片并附说明。
请将以上材料于3月31日以院系为单位交送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至学生工作部张贞云老师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