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学〔2016〕138号
学校各单位,各院、部(系)党总支,各直属机构,学生本人:
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16级卓越一班学生陈增源自入学开始累计旷课20学时。
该生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广大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严明校纪校规,教育其本人及全体学生,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1-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的规定,决定给予学生陈增源警告处分。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此件发至受处分学生本人)
海南医学院
2016年10月13日
抄送:学校领导,院务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