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海南医学院关于撤销楼家旺等十四名学生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4-07   编辑: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海医学〔2017〕38号

学校各单位,各院、部(系)党总支,各直属机构,学生本人:

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急诊方向)2012级本科班学生楼家旺2015年1月因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处分(海医学〔2015〕14号);

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专业2012级本科班学生李远莹、黄纷2015年1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5〕14号);

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12级本科班学生陈星琼2015年1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5〕14号);

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12级本科班学生陈恒劲2015年3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5〕25号);

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14级本科班学生赵雪萍2015年7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5〕124号);

口腔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12级本科班学生黄金明、陈薇、郭溢滨、许兴权2015年7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5〕124号);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15级专科班学生高睿岩2016年1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6〕2号);

药学院药学专业2013级本科班学生符赞丽2016年1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6〕2号);

医学信息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3级本科班学生王蕴哲2016年1月因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处分(海医学〔2016〕2号);

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15级本科班学生孙韩东2016年3月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海医学〔2016〕2号);

以上十四名学生违纪后,经院、部(系)学生管理干部跟踪了解、帮教,均能主动配合,接受教育,深刻认识错误,积极改正自身的不足,在思想和行动上有了较大的进步。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撤销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楼家旺、李远莹、黄纷、陈星琼、陈恒劲、赵雪萍、黄金明、陈薇、郭溢滨、许兴权、高睿岩、符赞丽、王蕴哲、孙韩东十四名学生原有处分。

(此件发至撤销处分学生本人)

海南医学院

2017年4月7日

抄送:学校领导,院务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2017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