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学工〔2017〕9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文件精神,现拟开展我校2017级新生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地点:风雨操场对面空地
二、无偿献血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无偿献血注意事项(更为详细的注意事项请登录海南省血液中心网站进行了解):
1、献血者需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男同志体重≥50kg,女同志体重≥45kg,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自愿献全血者每次献血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或者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男性不得少于3个月、女性不得少于4个月。
2、献血前当晚应有充足睡眠,精神状态良好;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不要吃太油腻食物也不要空着肚子献血,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如稀饭、馒头、面包等;献血后注意休息,多饮水。
3、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有献血记录的学生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
请各二级学院党委认真发动、组织2017级学生报名参加,并将报名名单(班级、姓名、性别)于10月24日(周二)下午下班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张一丹老师(电子版即可),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会根据各学院报名人数统一安排无偿献血时间。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