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学工〔202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及课题资助经费
1. 根据项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的差异,本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
2.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一般课题每项2000元;重点课题每项5000元。课题资助经费由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经费资助。对于获准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党委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给予经费配套资助。
3.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统一纳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省及学校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财务报账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核准报销。
二、课题立项选题要求:根据附件1中的《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以围绕指南范围自拟题目)。
三、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课题、重点课题1~2年。
四、课题结题标准
1. 作为立项课题的结题成果,如以研究报告结题(重点课题不能以研究报告结题),字数必须在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①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②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③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④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⑤研究的结果、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2.作为立项课题的结题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须以“海南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课题编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成果,一律不予结题。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进行一次性结题:
重点课题需要公开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北大版中文核心、CSSCI来源刊或CSSCI扩展版)或出版一部专著结项,或者开发表两篇以上(包括两篇)普通期刊论文结项。
普通课题需要公开发表一篇普通期刊论文结项。
提交与立项承诺一致的研究成果并获得评审专家组审核肯定。
4. 结题成果应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必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五、课题立项申报人要求:凡海南医学院辅导员、团学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之前申报该项目未结题者不予申报。
六、课题立项申报办法:申请者请在本通知附件2下载《海南医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并用电子书写方式填写,报送学生工作处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五份(A4纸双面印制装订),《汇总表》一式一份和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351810396@qq.com,联系人:张贞云, 联系电话:66892265。
七、课题立项申报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5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课题立项评审: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课题评审,根据评审专家评分确定立项课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附件:
1.《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海南医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
3.《海南医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 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