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海南省人民医院等8家三级医院等级的通知

时间:2023-04-10 浏览量: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委统计信息中心,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海南省医院评审办法》等规定,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海南省人民医院等8家三级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经我委研究,现确定:

一、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授予三级甲等医院标牌,有效期为2023年2月至2027年2月,集中授牌时间另行通知。

二、三亚市人民医院原则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暂不授予三级甲等医院标牌,给予1年的监测期,监测期为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1年期满后,由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如果复核未通过,需重新参加医院等级评审。

    三、万宁市人民医院未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按未定等管理,医院可提交申请参加下一轮医院等级评审。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医院管理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