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生源质量。
(三)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释和考生服务工作。
(四)坚持公平底线,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二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复试方式与设备需求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复试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
考生端设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及音频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台式电脑+高清摄像头+耳麦+智能手机);优质网络;不间断电源。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与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60分,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二)复试名单确定
1.入围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入围比例为1:1.5,不足1名时按1名计算。
2.入围名单确定原则:
(1)除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外的各专业: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2)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专业: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3)初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入围。初试总成绩及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不受入围比例限制。如入围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校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复试名单。
五、资格审查
所有入围复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位证(报考专业有要求的往届生提供)准考证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
(一)自我介绍:中文或英文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二)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题2道。
(三)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掌握程度,英语题1道。
(四)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五)加 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参加,加试题2道(每个科目1道),每个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七、复试流程
(一)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系统内随机抽取试题发送给考生(含专业知识题2道,英语题1道)→回答(10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含思考时间)。
(二)加试考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系统内随机抽取试题发送给考生(含加试题2道,专业知识题2道,英语题1道)→回答(15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含思考时间)。
八、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分)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其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但有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 检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拟录取后考生在公示期内自行到有资质的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通过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提交体检结果扫描件(pdf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调 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专业目录)。
2.初试总成绩与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60分,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6.申请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开放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申请调剂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需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限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过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
7.调剂系统原则上只开放一次,如经调剂复试后尚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依据调剂系统库中的合格考生按成绩排名再次发送下一轮调剂复试通知,各轮次调剂复试通知以发送复试通知时在库学生名单为准。如在库合格生源不足,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我校设置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考生不能更改调剂志愿。锁定解除后考生更改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其他高校的,其信息将自动从我校调剂系统库中剔除,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后续的调剂复试。
(二)调剂复试名单确定
1.入围比例:
各轮调剂均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复试形式,第一轮调剂入围比例为1:2,第二轮及以后各轮调剂入围比例1:3,不足1名时按1名计算。
2.入围名单确定原则:
(1)除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外的各专业: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2)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专业: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3)初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政治、专业课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入围。初试总成绩及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均进入调剂复试,不受调剂比例限制。如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自愿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内确认复试资格的,学校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调剂复试名单。
十一、录 取
(一)分批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后批次录取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方能作为调剂计划。原则上各二级学科(专业)调剂复试最多组织开展两轮,经两轮调剂复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二)录取原则:
1.除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外的各专业: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研究方向优先满足报考方向,报考方向录取不到时根据本专业内其他研究方向的缺额情况,按录取成绩高低和拟调整志愿顺序(以提交的志愿调整意向表为准),择优录取。考生不同意调整研究方向或拟调整的研究方向无缺额的,不予录取。
2.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专业: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各研究方向间不可互相调整。
3.如果某专业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符合录取条件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三)调剂考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确认拟录取资格,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拟录取考生。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批准。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公告、调剂公告、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十三、监督和复议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二处全程监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二处对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反馈给考生。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893751 邮箱:hyzsb@hainmc.edu.cn
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mc.edu.cn/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