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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考生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6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所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或相关证明材料通知如下:

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一、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我校将在复试前查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的学历(学籍)认证。对于复试前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1.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

若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需再次仔细核对并重新填写“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最后学历、毕业证书编号、获得最后学历的毕业年月、毕业学校、学位证书编号”等学历(学籍)信息,尤其对于毕业院校已更名的,毕业学校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学校”,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若仍然未通过,则需要按照如下方式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

方式一:学历(学籍)信息在线验证,方法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认证成功会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认证前者,应届生认证后者)。通过该方式进行验证的考生,请将“A.身份证(正面)照片;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版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版(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C.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照片(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hnyxyyzb@163.com

若通过方式一无法进行认证,请采用方式二

方式二:学历现场认证,方法见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认证成功会生成《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早办理。通过该方式进行认证的考生,请将现场认证的认证报告照片、毕业证书照片、身份证(正面)照片发到邮箱 hnyxyyzb@163.com

2.对于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的考生

所有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的考生复试前均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早办理。认证后请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身份证(正面)照片发送到邮箱 hnyxyyzb@163.com

3.对于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

对于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请将“A.身份证(正面)照片;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版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版(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C.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照片(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D.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部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照片”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hnyxyyzb@163.com

4.对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2019年9月1日可毕业的本科生。

因学信网无法提供该类型未毕业学生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请将“A.身份证(正面)照片;B.就读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所有课程成绩单照片;”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hnyxyyzb@163.com

二、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0日前按如下要求提供,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为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1.对于目前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

请将“A.身份证(正面)照片;B.研究生就读院校开具的允许你报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证明(须加盖研究生就读院校校级培养部门公章)照片或退学证明(须加盖研究生就读院校校级培养部门公章)照片”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 hnyxyyzb@163.com

2.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请将“A.身份证(正面)照片;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版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版(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C.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照片(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D.《男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照片;E.《退出现役证》照片”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hnyxyyzb@163.com

请考生在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按以下形式填写“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证明材料,邮件内容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所有证明材料应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考生姓名-报名号"命名)作为附件一起发送。如上内容关系考生切身利益,请涉及考生严肃对待、认真办理,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海南医学院招生办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