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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接收、寄送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试题接收、寄送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试题接收、寄送工作,必须在教育部和省招办相关文件指导下,按“安全、保密”原则进行。

一、试题接收

(一)国家统考试题接收

1.试题接收人员由研究生部分管领导、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研究生部其他工作人员和公安保卫人员组成。携带我校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和《领取统考试题统计表》,在省招办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领取。领取时必须使用专车,车内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

2.领取试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清点核对试题科目及数量,检查密封、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签字。

3.试题运回学校后,必须立即放入专用的机要保密室内。在按照领取试题清单进行再次清点核对后,分类放入机要保密室保险柜内。

4.试题进入机要保密室后必须有两人24小时守卫机要保密室。

(二)自命题试题接收

1.其他招生单位自命试题通过机要局机要邮寄至我校。

2.机要局将试题机要邮寄送至我校后,由研究生招生负责人清点领取后,并按各招生单位《准考考生情况表》核对无误后立即将试题机要邮件放入机要保密室保险柜内保管。

二、试题寄送

(一)我校自命题试题和全国统考结束后的研究生招生单位试题寄送,必须通过机要局以机要邮件的形式进行邮寄。

(二)试题邮寄前必须按保密规定进行密封,并盖密封章,填写机要编号和进行机要登记。

(三)试题寄送必须由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和一名研究生部工作人员2人全程同行。由专车运送,车内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

三、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海南医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