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29 浏览次数:
海南医学院研究生院文件
海医研〔2017〕 04号
关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硕士研究生论文、临床工作阶段的问题和不足,保证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如期毕业,现将2015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由各二级单位或委托教研室组织3-5人组成的中期检查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至少有1位本教研室以外的领域专家。
2、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中期检查的形式:研究生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评议小组审查。审查以答辩形式进行,答辩后由评议组长签署评议意见。
4、研究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应借助挂图、多媒体等,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研究生在答辩时需提供实验(调查)原始记录本以备评议小组成员检查。
5、导师与评议小组应认真评议研究生论文工作,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者(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导师要督促研究生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
6、评议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上报所在二级学院,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查人数、实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快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二级学院应将检查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
7、请各二级学院及联合培养单位在7月1日以前将检查结果报研究生院。
海南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