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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次数:


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特点分别制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是各类研究生学位授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发布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质量监督、学位授予单位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提供参考依据。


    专业学位(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0251-085228)-1.pdf

    专业学位(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085229-135108)-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