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单位: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采购项目移交单启用更新版本。
自2022年5月10日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的本移交单经申购单位和职能部门审批确认后、各二级单位可直接将本项目移交表和审批论证材料PDF分别上传到竞价或快采系统中录入采购信息后实施采购、并完成相关系统审核确认工作,招采中心视同已备案;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的本移交单经申购单位和职能部门审批确认后,各二级单位需与招采中心沟通后、可将本项目移交表和审批论证材料PDF分别上传到快采系统中录入采购信息后、仍需将本移交单和审批论证材料提交到学校招采中心实施采购、由招采中心完成相关系统审核确认工作。各二级申购单位务必按相关办法规定实施采购,确保采购系统中录入的采购信息与主管职能部门的审批结果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南医学院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移交单(5月19日版本).docx
附件2:海南医学院工程类采购项目移交单(5月19日版本).docx
招标与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