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公布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琼建管〔2022〕147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现将近期我厅查处的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1年11月2日,我厅工作人员在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112AQ1602002100023的电线电缆检验报告检测数据与检测原始数据无法对应,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嫌疑。经查,电线电缆检验报告中外径的检验结果为3.2mm,但是报告所对应的原始记录中外径的检测数据一栏空白,没有检测数据。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及工作人员均无法提供该试验的外径检测的证明。根据《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GB50618-2011)中检测管理要求,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因此,我厅认定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22年1月14日我厅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同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及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试行)》行为代码JC-C02-04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4分,有效期为3年。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林峰处3000元罚款;对海南联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儒亮处3000元罚款。
案例二:2022年1月7日,我厅在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047AP2204192100023的钢结构涂层厚度检验报告无法提供原始记录,不符合相关检测规范,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嫌疑。经查,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没有该试验所需的自有的仪器设备,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对应的原始记录,且负责该份报告试验的检测员无法还原试验过程。根据《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GB50618-2011)中检测管理要求,判定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该份钢结构涂层厚度检验报告为虚假检测报告,该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3月10日我厅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同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及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试行)》行为代码JC-C02-04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4分,有效期为3年。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永毅处3000元罚款,对海南文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员陈少贵处3000元罚款。
二、追溯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的典型案例
案例三: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我厅在对海南省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间承建海南医学院全科技能培训中心项目施工过程核查中发现:时任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柯景清作为海南医学院全科技能培训中心项目的项目经理,只参与项目成本管控,实际是交由项目副经理史敬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管理工作。柯景清作为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不满足工程已施工时间80%的相关要求。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2-20第三款、JZS-C02-15第2款之规定,2022年4 月18日,我厅给予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3分,有效期为1年;给予项目经理柯景清记个人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分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案例四: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我厅在对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2012年至2013年间承建的海南医学院体育馆项目核查中发现:作为时任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兼海南医学院体育馆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王伟,主要精力放在公司层面的工作,两到三周去一次项目现场,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王伟在岗履职时间不满足工程已施工时间80%的相关要求,并缺席四分之一以上工地例会。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2-20第3款和第4款、JZS-C02-15第2款和第3款之规定。鉴于“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通过改制将资质平移到“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续项目的责任义务,2022年4 月25日,我厅给予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3分,有效期为1年;项目经理王伟记个人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分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案例五: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我厅在对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间承建海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楼项目市场行为进行核查中发现: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海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楼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未履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责任,致使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混乱。我厅询问约谈了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以及海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楼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2-26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4 月18日,我厅给予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一次,扣除企业诚信分2分,有效期为6个月。
案例六:2022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我厅在对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3年至2015年间承建海南医学院第五期学生公寓项目市场行为进行核查中发现:该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又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且拒不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询问,情节严重。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行为代码SG-C01-08之规定,2022年4 月18日,我厅将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记入黑名单,有效期为1年。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建筑市场环境。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加强履约管理,并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对监管的支撑作用,实现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链接: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1/202205/ade61d8d55064c50acfc00974002da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