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海南医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 接收专业及名额
《海南医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与方向,妇产科学的02方向妇科肿瘤除外。
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复试时间以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公告为准。
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