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即将进入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发放阶段,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制作和邮寄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信息报送
(一)报送内容
每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报送详细的邮寄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目前档案所在单位准确名称(调档函抬头名称)、电子证件照片(打印录取通知书用,要求见附件)等。
(二)报送方式
登录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首次登录需先注册账号)(https://www.hainmc.edu.cn/zsw/yjszs1.htm),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三)报送时间日期
2024年4月29日00:00—5月7日24:00
二、档案调取
考生收到调档函后按要求到档案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档案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发放调档函,无需办理调档手续),学校开具的调档函有效期为30天。考生需在2024年9月1日前以机要或EMS方式(其他快递不接收)寄送到我校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信息:
拟录取二级学院  | 档案接收单位  | 档案邮寄地址  | 咨询电话  | 
临床学院  | 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润深楼连楼210  | 郭老师18976230596  | 
第一临床学院  | 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崇民楼3楼4-PBL2  | 学硕:朱老师18389291929 专硕:赵老师 15635291711  | 
第二临床学院  | 海南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 图书馆附楼1楼第二临床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 邱老师 13560262154  | 
公共卫生学院  | 海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 智慧教育大楼506  | 朱老师18289762625  | 
中医学院  | 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润深楼南楼201  | 何老师18089741854  | 
国际护理学院  | 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 润深楼北楼213国际护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 王昊17789717870  | 
药学院  | 海南医学院药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润深楼南楼221  | 廖老师15708990767  | 
热带医学院  | 海南医学院热带医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 图书馆附楼1楼热带医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 李老师17733102460  | 
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海南医学院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润深楼南楼408  | 王老师18612218099  | 
急诊创伤学院  | 海南医学院急诊创伤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笃行楼120  | 张老师18898275206  | 
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海南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润深楼北楼412  | 黄老师13637547810  | 
口腔医学院  | 海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 笃行楼4楼430办公室  | 李老师13907695838  | 
儿科学院  | 海南医学院儿科学院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崇真楼1楼106  | 韩老师19989665295  | 
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  | 海南医学院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 (ICAC)  | 海南医学院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力行楼A栋9楼  | 李老师 18217881515  |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一)转入组织名称
拟录取二级学院  | 转入支部名称  | 联系电话  | 
临床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胡老师 15109803949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学生第十一支部委员会(专硕) 中共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学生第十支部委员会(学硕)  | 曾老师 18389328583  | 
第二临床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学硕) 中共海南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学生第七支部委员会(专硕)  | 梁老师 18907585171  | 
公共卫生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赵老师 18789085498  | 
中医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学生第六支部委员会  | 何老师 18089741854  | 
国际护理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  | 于老师 15942208369  | 
药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药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 廖老师 15708990767  | 
热带医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热带医学院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  | 李老师 17733102460  | 
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第四支部委员会  | 王老师 18645001018  | 
急诊创伤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急诊创伤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张老师 18898275206  | 
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王老师 15298932095  | 
口腔医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五支部委员会  | 李老师 13907695838  | 
儿科学院  | 中共海南医学院儿科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刘老师 17589717285  | 
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  | 中共海南医学院科技总支部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支部委员会  | 王老师 18889159895  | 
(二)转入方式:
第一类:省内录取生党员。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从“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直接通过系统转入“中共海南医学院**学院委员会”或“中共海南医学院**支部委员会”。
第二类:省外录取生党员。第一步,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从“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直接通过系统转入“中共海南医学院**学院委员会”或“中共海南医学院**学院**支部委员会”。第二步,联系拟转入党支部的书记或学院的党建老师,核对组织关系是否接收。第三步,如果不能接收,请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纸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表,并于开学时携带至中共海南医学院各学院党组织做线下办理。
(三)档案材料:
纸质档案材料可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开具介绍信时有效期定90天。自行携带的材料必须在开学当天上交到本人录取的学院党组织书记或党建老师。
四、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转入组织名称:
拟录取二级学院  | 转入组织名称  | 联系电话  | 
临床学院  | 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2024级研究生支部  | 张老师18789287519  | 
第一临床学院  | 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邹老师17775726331  | 
第二临床学院  | 海南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肖老师089866892271  | 
公共卫生学院  | 海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专业硕士2024级团支部  | 张老师18567079070  | 
中医学院  | 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杨老师15109858417  | 
国际护理学院  | 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潘老师 089866895617  | 
药学院  | 海南医学院药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闵老师 17889883787  | 
热带医学院  | 海南医学院热带医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李老师17733102460  | 
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海南医学院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苗老师 13936285240  | 
急诊创伤学院  | 海南医学院急诊创伤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李老师 13260518663  | 
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海南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2024级团支部  | 任老师18789689659  | 
口腔医学院  | 海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符老师13398908910  | 
儿科学院  | 海南医学院儿科学院2024级研究生团支部  | 吴老师18889722735  | 
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  | 海南医学院团委2024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 姜老师 18308995838  | 
(二)转入流程
通过手机端或者PC端均可登录智慧团建网站,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点击菜单栏:关系接转,根据个人情况,在对应表格中填写自己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填写成功之后,点击提交,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录取通知书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
2.仅支持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通知书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