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海南省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等医学院校,地处美丽的滨海旅游省会城市海口市。其前身是为林筱海先生于1947年创建的私立海强医事职业学校与1948年创建、宋子文先生任首任董事长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合并成立的海南医科专门学校及新中国成立后续办的海南医学专科学校、海南大学医学部。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789人,其中高级职称625人;有各类在校生17000多人;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3个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46个专业;设有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等15个二级教学单位;有附属医院4家,教学、实习基地80个;开设医学、理学和管理学3个学科门类21个本科专业,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护理学等专业留学生,开设临床医学 “全英班”;与美国犹他大学、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开展了本科学生互派、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等国际教育工作。
办学近70年来,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人才4万余名,其中有院士1名、省部级干部2名。毕业生遍布全世界10余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已形成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有国家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专科基地7个、国家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技术准入机构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联合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学科(含医学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近5年获省级科技成果奖30项,SCI、El、ISTP收录论文266篇,出版学术专著47部,统编教材58部。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3项。
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近80万册、期刊(含电子期刊)10, 215种。学校出版的《亚太热带医药杂志》(英文版)为国际性热带医药刊物,现已进入国际所有著名医学检索系统,位居国内医学期刊前列。《海南医学院学报》为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现已被国际11种著名数据库收录,美国《化学文摘》(CA)入库率在中国医学院校期刊中名列第二。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试。
(一)在线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地点:在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所指定的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其中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自命题科目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均为500分。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复试时间:2014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考生复试时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海南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办法见我校相关管理制度。
(一)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4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周老师 石老师 电话/传真:0898-66891789 66891955
网 址: www.hainmc.edu.cn/webapps/yj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