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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日期: 2022-04-20信息来源:

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宫爱民

副 主 任:王 清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名):卢果、刘洪波、孙学文、李凯、杨帆、杨旭、赵子雨

秘 书:刘洪波(兼)




中医学院

2022年4月5日












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组成及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发展,根据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要求及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需要,决定在中医学院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特确定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组成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部门负责人或 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秘书1名, 同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条 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不断提高中医学院员工和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 研究制定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定期检查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

四) 抓好中医学院师生员工规范用语用字,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 负责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计划、总结,规范整改 各类文件和资料,做好档案建设。

六)完成学校和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