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型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学院党委纪委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2023年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线)的基础上,根据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再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入围比例为1:1.5,不足1名时按1名计算。初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入围。初试总成绩及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不受入围比例限制。如入围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校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复试名单。
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给予相应加分并公示。
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中医外科学专业的考生,均无人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B区分数线),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讨论后,将名额调整至中医内科学专业。
三、调剂
目前中医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入围复试考生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前我院将提前发布复试须知,将具体告知复试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事项,请考生留意学院官网公告。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预计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须知为准)。
(二)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具体地点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须知为准)。
五、复试方式
(一)复试形式:2023年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复试科目与考生报考专业一致,包含:
1.自我介绍:中文或英文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2.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题2道。
3.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掌握程度,英语题1道。
4.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5.加 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参加,加试题2道(每个科目1道)。
(三)复试流程:
考生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抽取试题(含专业知识题2道,英语题1道)→阅题和口述回答复试题(10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含思考时间)。
注意:每位考生总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
六、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3月29日9:00-17:00。
一志愿考生资格材料提交地点: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综合楼南208A办公室。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往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证(成教、自考应届生提供毕业证明);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印章;6.《海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的就业合同;8.享受加分政策的佐证材料;9.报考海南医学院考生知情同意书,打印后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七、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共同得出,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分)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录取成绩相同,复试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进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拟在学院指定的海口市内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考生凭借身份证自行至指定医院缴费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监督与申诉方式
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3078998706
邮箱:hy0204067@hainmc.edu.cn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1:《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附件2:《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表》
附件3:《报考海南医学院考生知情同意书》
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