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级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我院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推行汉语拼音等工作,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语言委会”),全面领导和负责中医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时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宫爱民
副 主 任:焦海燕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名):孙学文、付兴、李恬、吴惠雯、吴妹、杨旭、赵子雨
秘 书:李恬
二、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不断提高中医学院员工和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研究制定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定期检查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
(四)抓好中医学院师生员工规范用语用字,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负责中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计划、总结,规范整改各类文件和资料,做好档案建设。
(六)完成学校和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其他说明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海医中〔2022〕4号)的文件终止。
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