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规范开展好我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3月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3月主题为“学法规、强党性、坚守初心使命,勇担当、做表率,向雷锋同志看齐”。
二、时间安排
全校(含第一、二附属医院)各党支部于3月底前开展活动。
三、参加对象
全体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范围,吸收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民主党派、群众代表参加活动。
四、活动内容
在做好缴纳当月党费、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组织集中学习基础上,重点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一)缴纳党费
按规定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3月份党费请于3月20日前收取,由各党支部统一交至所在二级党组织并存入学校党费账户。
(二)学习内容
推荐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2024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三)实践活动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要求,可通过组织开展观摩时代榜样故居和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全校党员凝心聚力,奋发向上,用革命先烈的精神激励全校党员为推动我校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可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我为群众做一件好事”等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
(四)教学科研活动
可充分结合各支部教学科研工作,通过观摩优秀党员授课、组织优秀党员举办科研培训、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发挥优秀党员“传帮带”作用,以“党建+教学科研”模式,帮助广大党员成长、成才,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五、活动要求
(一)严肃纪律,提升活动质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活动纪律,活动期间佩戴党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内容,除上课、门诊、生病(要有病假条)、出差等因素无法参加学习外,全体党员均应按时参加活动,参学率要达到90%以上。党员如请假,需向二级党委(总支)书记书面请假,并将请假单附在党支部会议记录中。当月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应有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应及时做好学习记录。
(二)严格组织,做好督查工作
主题党日活动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开展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要进行通报约谈。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也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党员推荐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2024年4月5日前,将2024年3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附件1、2以及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含简报、通讯或简讯等图片文字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yzzb201504@126.com(邮件标题注明XX党委(总支)2024年3月主题党日材料)。
附件:1.二级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2.二级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3.参考学习材料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江 涛、马倩倩 电话:08983135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