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动态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校动态 > 正文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 海医组〔2024〕8 号

   发布时间:2024-04-25 08:55:07   编辑:组织部-陈志刚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党建工作任务、全省组织工作要点和学校党委党建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党建引领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和海南医学院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医〔2024〕31号),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任务安排,教育引导所辖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促落实、严防形式主义,真正使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的生动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二、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质量标准》)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学习领会《质量标准》的内容内涵和具体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逐项推动《质量标准》落地落实,着力培养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推进本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扎实推进本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对照2023年省教育厅党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的通知》和学校印发的《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医〔2023〕67号),按照2023年“巩固标准化党支部”、2024年“建设优质化党支部”、2025年“创建特色化党支部”要求,在巩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质效的基础上,对标相关指标体系,积极创建“优质化党支部”,示范引领带动本校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整体创优。我校将按照省委教育工委“优质化党支部”的评选工作方案于10月份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排名前五十名的党支部向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报送。

四、持续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组织部将于6月份开展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提前熟悉申报流程、收集支撑材料、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五、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海南医学院二级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海南医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按照规则办事,确保议事决策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六、按时保质完成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

请把握发展党员工作节奏,从严抓实日常培养教育考察,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大重点群体发展党员力度,持续抓好高知识群体、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实行高层次人才跟踪联系培养工作制度,对高知识群体,重点关注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高精尖缺”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及时把知识分子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发展入党;用心用情做好在海归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从省级及以上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中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做好组织吸纳工作对大学生,认真做好高中阶段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审核及接续培养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在1210日前完成今年的发展党员指标,于1215日前将发展党员备案报告和备案表(二级党组织盖章)送至组织部。

七、认真组织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做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学时统计。

八、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202456日前,将做好2024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方案和工作安排时间表发到组织部邮箱,于12月20日前以上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形成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报给组织部备案

以上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内容和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指标。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425


(联系人:江  涛、马倩倩  电话:0898-31350931  邮箱:hyzzb20150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