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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研究生院等组织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08:46:46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部门,各直属附属医院:

经校党委2021年第三十二次会议研究,决定:

撤销研究生院和中共海南医学院研究生院委员会,将其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按专业转到相应二级学院进行管理。兼职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转到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作为行政管理人员,或回原单位工作;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分配,辅导员现任职务一并免去,保留职级,根据新岗位另行安排任职。

撤销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和中共海南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委员会,将其行政管理职责划入教务处,学生按专业转到相应二级学院进行管理。兼职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转为行政管理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新岗位,或回原单位工作;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分配,辅导员现任职务一并免去,保留职级,根据新岗位另行安排任职。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