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组函〔2018〕5号
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近期全省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督查。为做好迎接督查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对照督查内容,逐一自查自纠,确保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及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对策措施,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不断引向深入。
二、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2018年4月20日中旬至5月20日
自查阶段: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3日
整改阶段: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6日
实地督查阶段:2018年5月7日-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一)开展学习培训的基本情况,包括总体安排、主要做法(课程安排、方式方法、师资配备、组织管理等)、任务完成情况(不同层级类别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其班子成员、基层党员应训人数,实际培训人数,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完成的学时数、完成率等)、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情况(授课人员、方式、内容等);三会一课落实情况(2018年1月-2018年4月期间)。重点是对照学校《中共海南医学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海医〔2017〕41号)《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海医组〔2017〕25号)《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海医组〔2017〕31号)等文件中具体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学习培训取得的主要成效、学习效果等;
(三)学习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四)进一步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的考虑和有关意见建议。
四、督查方式及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
时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3日
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自查内容,对本单位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自查,将形成的自查报告和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组织举办培训班情况统计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纸版、电子版均报送)。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二)整改阶段
时间: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6日
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针对自查中查处的问题,查漏补缺,尤其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材料汇编,学习心得体会、是否齐全,要求开展的集中培训是否有培训计划、相片、学习记录、开展痕迹等开展一次全面的整改。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三)实地督查时间
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5日
要求: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全校各基党委、党总支开展实地督查,主要环节包括听取汇报、检查相应支撑材料、抽检1-4个党支部相应资料。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政治巡视的主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学校印发的文件,逐项落实。
2.按要求完成各项督查整改,报送材料。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自查内容,对学习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查摆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迎接学校、省委教育工委的督查。同时要按时间节点统计汇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情况,摸清本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的真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和填报相关统计报表,2018年4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12)。
联系人:邝敏;电话:66892215;邮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1.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2.组织举办培训班情况统计表
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
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组织举办培训班的基本情况 |
办班期数 |
共举办培训班 期 |
平均每期班培训 天 |
共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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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投入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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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参训 情况 |
非省管 处级干部 |
现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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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时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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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任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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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领导干部 |
现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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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时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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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任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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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干部 |
现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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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时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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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任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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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根据琼组通〔2017〕191号文件要求:处级(含)以上干部都要参加一次5至7天集中轮训,科级领导干部都要参加一次3至5天集中轮训,其他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其班子成员至少要参加2至3天集中培训,基层党员至少要参加1至2天集中学习。 2.省管干部不列入统计范围。 3.完成培训任务率=完成培训时间人数÷现有人数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组织举办培训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专题 |
培训对象 |
培训人数 |
培训天数 |
培训地点 |
组织培训方式(见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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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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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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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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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培训专题:仅列出该培训班各门课程(即授课或学习专题)的名称。 2.组织培训方式:分为集中统一培训(即将参训干部集中起来连续参加几天学习)、分段式培训(将培训班计划要完成的培训时间分成若干个时段,分别组织参训干部集中学习)、干部自学(安排培训内容让参训干部自主学习)或其他方式(主题党日等),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办班的实际情况填写。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3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轮训的 累计班次 |
累计投入培训经费 |
基层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培训情况 |
基层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培训情况(不含党组织书记) |
不是班子成员的其他党员 参加集中学习情况 |
党组织书记实有人数 |
累计培训人数 |
完成培训 任务的比率 |
班子成员实有人数 |
累计培训人数 |
完成培训 任务的比率 |
不是班子成员的党员 总数 |
累计参加集中学习人数 |
完成培训 任务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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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根据琼组通〔2017〕191号文件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至少要参加2至3天的集中培训,基层党员至少要参加1至2天的集中学习。 2.完成培训任务的比率=累计培训人数÷实有人数。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