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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1:32:39   编辑:组织部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琼组通〔2020〕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条件

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慰问对象。

(一)抗战前和抗战时期入党的老党员(1949年以前入党)。

(二)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党员本人有赡养关系的父母、配偶、子女)患有国家医疗保险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中一种(见附件4)或因慢性疾病需长期坚持药物治疗,按海南省医保制度规定报销个人负担医药费后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党员。

(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党员。

(四)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在校大学生党员及教职工党员,特别是残疾、低保类型的。

(五)现在一线驻村开展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我校基层党员干部。

 (六)因公殉职或因公受伤的教职工党员(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认定材料)

(七)特别困难的学生党员(以下情况之一,需提供证明):

1.孤儿、没有直接资助者或遗产;

2.残疾学生、父母没有固定收入;

3.父母双方残疾,家庭没有固定收入;

4.被当地政府列为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

5.学校学工处已认定的家庭困难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1.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交纳党费的,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的;

2.参与赌博或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或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未满2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基层一线表现突出的生活困难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二、慰问对象推荐及方式

各二级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准摸排,掌握实情、准确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生活状况及相关情况。29个二级党组织可参照附件1的名额结合实际情况遴选对象报送,报送的对象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另外,在报送生活困难党员的名单前,二级党组织必须征求过党员本人同意,且经二级党组织党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送。为了扩大慰问覆盖面,请注意不要与省教育工会的慰问名单重复。

慰问对象经学校组织部从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上报的名单审核报学校党委审批确定后,将按照省教育厅党委要求的人数遴选若干报海南省教育厅党委作为2021年教育厅党委的慰问对象,其余人选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从代管党费中列支进行慰问。

三、款项来源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可包括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灾害的党员。

我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从学校代管的的党费中列支。

四、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关爱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将真正困难的党员遴选报送。分配的指标不是硬性规定,个别二级党组织如果确实存在较多生活困难党员,可多报(要有明确的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5人,确实没有生活困难党员的二级党组织可以不报,但务必做好宣教工作。

慰问对象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暂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但确实困难的党员,则由二级党组织出具说明,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请第一第二附院党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务必于1月12日(周一上午10点前报送)将附件2、3电子版先发送至hyzzb201504@126.com。1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附件2、3及相应证明材料(纸版盖公章)报送学校组织部(行政楼304房)。

联系人:王雪妮 邝敏   电话:66892215


附件:

1.二级党组织生活困难、老党员拟慰问名额分配表;

2.2021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调查表;

3.关于XX同志(学)生活困难情况的说明(样式);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