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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基层党组织民主(组织) 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10:31:27   编辑: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海南省纪委机关、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琼组通〔2020〕41号)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琼组通〔2020〕43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基本要求。这次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正确方向,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召开形式、对象及具体要求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组织。

1.召开对象。第一、二附属医院党委,各二级党委应认真学习并按照学校党委《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海医2020〕80号)中的要求、步骤、时间节点开展民主生活会。相关党员领导干部要聚焦主题查摆问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同时,民主生活会方案应于会前7天报学校组织部审核,会后10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另外,还要参照本通知要求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聚焦主题查摆问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同时,民主生活会方案应于会前7天报学校组织部审核,会后10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已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落实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要参加和指导1个以上的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严禁网购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以及抄袭拼凑等行为。(校本部党委应于2021年1月23日前完成,第一、二附属医院党委可延迟至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组织

1.召开对象。第一附属医院5个党总支及68个党支部、第二附属医院2个党总支及32个党支部和校本部8个二级党总支及130个党支部。

2.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参会制度。全校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严格参会制度(注意:组织关系尚未转入我校的党员应在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参加),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灵活作出安排。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评定意见应当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做自我批评与批评,但在参加民主评议时只做评议,不评定等次。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二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不搞重“形”不重“效”的“痕迹管理”。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但同样要做征求意见,征求对党支部工作和支部书记及委员的意见)、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但需要填写附件6党员查摆问题清单),建议只做会议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二级党组织的民主(组织生活会则应有方案、征求意见表、书记及委员人的发言材料、总结报告。

四是要通过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送去党组织的温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须公布应参加的党员名单;对不能参加的,须同时公布具体原因。

三、方法步骤

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部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参照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海医2020〕80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法按照本通知方法进行。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法步骤。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总支书记及委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但不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只是做点评),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一并进行。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的书记及委员应到会指导并点评,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重点抓好四个步骤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65号)等内容。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完成时限:2021年1月9日前。

责任部门:各基层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均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一对一、面对面,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以闲聊代替交心、以谈感情和提希望代替谈实质问题。对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等,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征求他们对党总支(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给与帮助和引导。同时,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征求对支部的意见)。注意: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备查。

完成时限:2021年1月9日前。

责任部门:各基层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

3.严格对标对表,深入查摆问题。

1)基层党总支(党支部)深入查摆问题。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三个对照”“两个重点”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的问题要列成问题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报告。

“三个对照”: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海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定职责任务的政策文件;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整改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

“两个重点”: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2)党员深入查摆问题。党员查摆问题要做到“三个对照”“一个分析”;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

完成时限:2021年1月9日前。

责任部门:各基层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

4.召开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总支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也可结合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参考流程见附件1)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问题情况,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落细落小,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时要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看得见、摸得着、能操作的具体整改措施。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起带头示范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负责安排专人汇总附件4-7。

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日前。

责任部门:各基层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

(三)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党支部书记述职。在党员大会上,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述职报告(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作述职报告),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和去年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一年来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注意:党总支书记及委员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2.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参考流程见附件2、3),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问题情况,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能操作的整改措施。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参考样式见附件4)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党支部掌握。民主测评要简便易行,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部门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还要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

3.客观公正作出组织评定。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支委的召开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并综合考虑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综合审核后,再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评定“不合格”党员不设比例,一般是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纳入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党内表彰人选的遴选对象;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可在3月份召开集体谈话会);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应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给予相应组织处置。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劝退和除名处置的,党总支(党支部)应事先逐级上报,商教育厅党委或省委组织部把关,做到客观公正、稳妥慎重。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的也要做出组织处置。

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日前。

责任部门:各基层党总支及下辖党支部

(四)提出问题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之后,党总支(党支部)和每名党员个人都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附件6)。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清单汇总表(附件6)、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附件5)和党员评议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情况应在2021年1月23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抓实整改、抓出实效。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完成时限:2021年1月23日前报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清单、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和党员评议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情况;2021年6月10日、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整改进展。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总支及下辖党支部

三、组织指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与抓好巡视整改以及基层党建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扛起政治担当,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抓好落实。各党总支的实施方案应于2021年1月5日前报学校组织部审核;党支部会议通知报所属二级党组织备案,做好充分准备

(二)加强分类指导。学校组织部将针对不同的二级党委、党组织分别组织力量沉到一线加强指导和抽查,并派人列席指导各二级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和二级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点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也要派人列支指导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点评。指导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偏离主题、查摆问题敷衍应付、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等问题的,及时提醒并纠正。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叫停,并报告学校组织部,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要特别注意2019年巡视反馈中涉及到未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的召开情况。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并将附件5-7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雪妮 邝敏,电话:66892216,电子邮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1.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考流程

2.设支委会的党总支(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参考流程

3.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参考流程

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参考样式)

5.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参考样式)

6. 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查摆问题情况及整改清单汇总表

7.二级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