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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11:56:46   编辑:组织部          点击数:

校本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按照教育厅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琼教党函〔2020〕61号),现就组织开展我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是指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教师与学生混合的党支部,第一、二附属医院党委党支部不属于)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注解:“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积极鼓励“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

2.本次拟遴选推荐2-3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到教育厅党委参

3.参与申报的教师党支部要对照建设标准(附件1),梳理总结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谋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所属的二级党组织认真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不含支撑材料)于2020年11月4日前报送学校组织部,电子版(含支撑材料)同时发送组织部邮箱:hyzzb201504@126.com。最终经教育厅党委研究并同意推荐后,在由组织部通知相关党支部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平台上进行申报。

二、推荐要求

1.获批教育部或全省新时代高海南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的教师党支部必须申报,主要包括:

1)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教工党支部(教育部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2)海南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工第十党支部陈锦龙工作室(全省新时代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

3)海南医学院热带医学与检验医学院教职工第三党支部(“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单位)

4)海南医学院急诊创伤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单位)

2.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原则上推荐不多于2个;无相应支撑材料的和未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的,也不予推荐。

3.本次选送的党组织,组织部将按要求评审并经学校党委审批同意后推荐至教育厅党委参评,未获上级的党组织将直接作为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单位,参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党委经费标准,用3年时间进行培育建设,并作为后续各项党建工作培育建设项目、评选优秀的优先推荐对象,同时,此项工作也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的加分项。

联系人:王雪妮 邝敏  电话:66892215

邮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1.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建设标准

2.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