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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09:00:00   编辑:组织部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照“严把程序、改善结构、增强活力”的总体要求,选任一批党性强、讲政治,作风优、肯实干、口碑好的党员进入党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振奋精神、创先争优,为全面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严格遵照组织程序。换届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部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优化组织队伍结构。换届过程中,既要坚持候选人的政治条件,又要注意党支部委员的人选结构,便于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征求和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把换届工作与党员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感。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8日开始,原则上应于11月20日前结束。

四、换届选举的范围

校本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党委所辖党支部换届工作根据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主要步骤

(一)学习相关条例,制定工作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在10月15日前,结合主题党日,以“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形式,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学懂弄通规定要求,并结合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换届工作方案。

(二)合理设置党支部。1015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现有的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摸底研究,合理设置党支部。并将设置的党支部情况汇总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参见附件1)

1.设置原则

党支部设置应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原则,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进行设置。党支部设置须经所属基层党委批准,所属党组织为党总支的,还应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党支部设置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做到全覆盖。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单位或部门组建联合党支部。党支部所辖党员数量一般控制在20人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人。党员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应设置若干党小组。

2.设置要求

1)教职工党支部(以下简称“教师党支部”)一般按学院(部)内设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等教学、科研、服务机构设置(不得多个教研室等机构联合组建超大型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应在高年级党员较多的班级设置学生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开展活动。低年级可按专业或年级建立学生党支部,研究生还可按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方式建立党支部。积极探索在党员人数多的学生公寓设置党支部,但应经学校党委审批同意。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习等相关活动时间较长的,应建立符合实际的临时党支部,人数较多的下设党小组开展活动。为保证党支部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可由党员教师、党员干部与学生党员共同组建学生党支部,还可以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党支部。

3)机关党委所辖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机关各部门应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部门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

4)离退休党委所辖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居住地就近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

5)要严格把握党支部委员会构成要求及其任职条件

3.党支部委员会构成及其任职条件

1)党支部委员会构成。有正式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单数),其中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不能由其他委员兼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原则上不设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支部书记或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


2)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基本条件

①理想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③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能团结同志,走群众路线,作风民主、群众威信较高。

④无违纪违规行为。

⑤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3)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要求

①机关党支部书记应由部门党员正职担任,正职是非党员的由党员副职担任。纪检委员必须单列且不能由其他委员兼任,原则上由部门党员副职担任,也可推选党性强、素质高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不得兼任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征求学校纪委同意后方可开展选举。

②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符合“双带头人”的要求,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原则上由所在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的党员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或党员教学科研骨干担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二级学院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

③学生党支部书记(含师生混合党支部)应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产生。由学生党员担任的,应能够保证在校的时间足够一个任期。鼓励党员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④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根据离退休党员实际情况选举产生。

4)党支部成立的程序。由于学校内设党政群团管理结构和部分教辅单位的设置调整,各相关基层党委可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按照党支部设立的原则,可在本次换届期间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党总支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后决定。新成立的党支部委员和书记的选举程序与换届选举相同。

(三)开展换届工作

1.上报请示。上届党支部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上报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参见附件2),经批复同意后可启动换届选举前期的筹备工作。请示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成立的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同时报送不计入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名单,并说明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内:

1)患有精神类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正式党员;

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正式党员;

3)自费出国半年以上未归的正式党员;

4)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未归的正式党员;

5)虽未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正式党员;

6)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正式党员;

7)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

8)组织关系尚未转入我校的正式党员。

2.批复请示。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在收到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分析研判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及时对请示进行批复。党总支还需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参见附件3)

3.准备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牵头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全面回顾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见附件8)

4.动员培训。收到批复后,党支部及时发布换届工作通知,组织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

5.酝酿确定候选人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支部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考察同意后,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考察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党总支还需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6.开展选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提出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认真进行审核、开展组织考察,并经各基层党组织会议(党委会或党总支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开会)讨论决定后,批复选举。具体产生程序为:

1)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规定,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参见附件4),报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审查把关同意后(党总支还需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批复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返回各党支部(参见附件5)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委员会依据上级党组织批复的多于应选人数20%比例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一步征求支部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再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所在的上级党组织(参见附件4)

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认真听取提名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经过基层党组织会议审议同意后(党总支还需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批复返回党支部(参见附件5)其中,纪检委员候选人名册、个人简历概况应汇总提交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同意后,基层党委、党总支方可批复,并由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参见附件6)另外,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参见附件7)

3)正式选举。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时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方可当选。选举时,须设监票人、计票人(参见附件9、11)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转入我校的正式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挂职我校的党员干部,可不参加选举。

4)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大会选出支部书记和分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即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新产生委员中的上一届委员会委员主持。支部书记采取等额选举,选出支部书记后,针对委员实际情况分工。应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参见附件10、12、13)

5)报送结果。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报告内容应包括新一届党支部委员的人员构成、选举有关情况等;各党支部当选的委员、书记以及委员分工(参见附件14)

6)正式批复。各二级党委批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和书记名单。党总支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复。批复下达后,新一届委员会及书记开始履职,上届委员会成员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参见附件15、16)

7)立卷归档。各党支部做好选举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所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换届工作舆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相互协调、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程序和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每一个环节的候选人推荐名单均要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

(三)坚持标准,合理安排。各党支部在换届工作中要注意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那些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要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班子的结构。

(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校本部党支部换届工作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组织部备案。

(五)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党委根据新规定精神进行自查和调整。第一、二附属医院党委应在11月10日前,对所辖党支部设置(含党员人数)、书记及委员的选任是否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海南省委贯彻落实的方案中要求的:“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由一人担任的,可配备1名副书记,党支部一般应当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要求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应在11月10日前调整完成并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邝敏、谢瑞莲    电话:66892215。

 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1.××二级党组织换届拟设置的党支部组织及党员人数情况

      2.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3.关于同意××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的批复

      4.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的请示

      5.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的请示的批复

      6.关于××党组织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7.关于××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公示

                8.××党支部工作报告

      9.××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议程及主持词(参考样式)

     10.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程序及主持词(参考样式)

     11.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选票、计票单、选举结

     果报告单

     12.新一届××党支部书记等额选举选票、计票单、选举结果报告单

                 13.关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名单的公示

     14.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及分工的报告

         15. 关于同意××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16.关于公布××党组织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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