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中共海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有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琼学组发〔2021〕3号),“七一”前后,全省各领域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神聚力加快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参与对象
(一)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校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应当在线下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参与对象分类安排如下:
(二)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也要在所属的党支部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便的方式参加组织生活会。
(五)流动党员可结合实际,在我校所属的党支部或者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
(六)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须公布应参加的党员名单;对不能参加的,须公布具体原因。
三、时间及相关要求
按照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九督导组要求,全校各党支部应在7月1日之前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九督导组将择时参加学校领导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间表由组织部与校领导沟通后报送督导组)。
校领导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做点评。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督导组也要列席指导所督导的二级党组织中的党组织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和是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做点评。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也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点评。
请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督导组与所督导的二级党组织沟通后将具体安排时间表汇总后,于6月23日将附件1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四、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党支部结合组织部已印发的6月主题党日通知要求,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中央指定学习材料,《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等重要参考材料,以及《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一卷、第二卷)《中国共产党海南百年历史大事记(1921—2021)》等参考材料。对因身体、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确保学习全覆盖,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
(二)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对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等,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征求他们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给予帮助和引导。党支部还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征求对支部的意见)。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
(三)深入检视问题。
1.基层党支部深入检视问题。党支部要对照《海南省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别是对照“四项工作安排”(即:开展专题学习、加强政治引领、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
2.党员深入检视问题。党员要结合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学思践悟,对照党章、对照党史、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辈先烈和身边先进典型,深入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同时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责任人:每位党员
完成时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
(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开出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会上要互称同志,不称呼职务。(专题组织生活会参考流程见附件2)。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责任人:每位党员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五)认真抓好整改。会后,党支部和党员个人都要针对查摆出来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整改清单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抓实整改、抓出实效。党支部的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放假前7月主题党日召开之日公布)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7月3日前整改清单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7月30日前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措施,与抓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以及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本通知,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督导组要加强指导和抽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也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点评。要注意加强对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有效进行。要通过组织生活会掌握党员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关怀帮扶。
(二)严格参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力戒形式主义。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校领导以及中层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需要撰写,普通党员列发言提纲即可),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重“形”不重“效”的“痕迹管理”。党支部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会后要及时归档。要加强纪律教育,严禁网购有关材料以及抄袭拼凑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组织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附件5应在7月3日前连同附件4一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邝敏、谢瑞莲,电话:66892215,邮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1.全校各级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间信息汇总
2.党支部(设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参考流程
3.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考流程
4.党支部(党员)查摆问题情况及整改清单汇总表
5.二级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党史
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21 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