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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公款报销接待费用审批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1日     作者:本站编辑
各院部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财管中心规定,今后的公共接待需事先填写《公款报销接待费用审批单》,方可进行报销。审批单见附件。
附件:
海南医学院公款报销接待费用审批单
附件:
海南医学院公款报销接待费用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