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内设党政群团管理机构和部分教辅单位及其领导职数的通知》(海医党〔2021〕51号)文件规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更名为“教师发展与人才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工作,整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人事处人才服务相关职责,教师发展与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辅助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为教师提供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咨询与评价等,做好人才引进后的相关服务工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我中心现接收人事处移交的以下人才服务工作。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2年下半学期进修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发展座谈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