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和部门:
现将《海南医学院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海南医学院关于贯彻
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
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防范化解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切实把廉洁建设贯穿海南自贸港建设全过程,营造安全、廉洁的优良营商环境,现就我校做好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医学院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吕传柱、杨俊
副组长:谢江波、罗杰
成员:黄元华、孙晓宁、向伟、张彩虹、吕志跃、牟忠林、李丽、王慷慨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部署海南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关于开展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全校及附属医院公共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审议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清单落地见效,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落实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谢江波(兼)
副主任:余勇晖 陈政宏 陈雄
成员:蒙铂巍、蒙伟、徐雁敏、韦杰、李伟、王武钢
蔡毅、王毅、黄斌文、尚明洪、黄凌、李忠、林书安、欧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项目实施和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公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责任分工
(一)压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班子成员的主要责任人责任、工程项目具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人责任。
1.海南医学院公共工程项目
第一责任人:吕传柱、杨俊
主要责任人:向伟
责任部门:基建与房产管理处
直接责任人:蒙铂巍
2.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共工程项目
第一责任人:蔡毅、李丽
主要责任人:高炳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科
直接责任人:林书安
3.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共工程项目
第一责任人:王毅
主要责任人:曾琦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科
直接责任人:欧敏
(二)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专题会议;起草成立海南医学院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明确责任分工;督促责任部门(单位)认真履行项目实施和廉洁风险防控责任;督促责任部门(单位)执行省跟踪监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制度。
责任领导:谢江波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责任人:余勇晖
(三)协调各责任部门推进项目的实施、压实廉洁风险防控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执行省跟踪监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制度,定期报送工作信息。
责任领导:孙晓宁
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责任人:陈政宏
(四)制定推进公共工程项目具体措施,包括开展的具体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和推动清单落地见效;督促代建、代管单位做好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跟踪监督办《关于印发< 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清单化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要求。
1.海南医学院
责任领导:黄元华、孙晓宁、向伟
责任部门:基建与房产管理处、计财处、审计处
责任人:蒙铂巍、李伟、徐雁敏
2.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责任领导:李丽、高炳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部、计财部、审计科
责任人:林书安、陈彩鸾、王国平
(五)制定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实施方案,加强对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情况的跟踪监督;贯彻落实省跟踪监督办《关于印发< 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清单化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要求。
责任领导:罗杰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责任人:陈雄
(六)全面梳理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项目情况,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贯彻落实省跟踪监督办《关于印发< 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清单化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要求。
1.海南医学院
责任领导:孙晓宁、向伟、张彩虹、吕志跃
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基建与房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评中心
责任人:陈政宏、蒙铂巍、蒙伟、黄斌文、黄凌
2.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责任领导:高炳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科、设备管理科
责任人:林书安、王如亮
3.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责任领导:曾琦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科、设备管理科
责任人: 欧敏
三、工作要求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学校相关部门和附属医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第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开展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创建廉洁工程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和公共工程项目廉洁建设跟踪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第三,认真履行好监督和再监督职责。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推进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和下一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好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监督关口前移,紧盯重点岗位和重点人,依纪依法,精准稳慎处置。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大力组织宣传报道,让每一位参与公共工程项目的人员都知晓时刻受到约束和监督,树立“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意识,营造全面从严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