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教务〔2011〕29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决定于第10~13周开展本学期教学中期工作检查。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分校、院、部(系)两级进行,校级检查由教务部和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进行,院、部(系)检查为自查及对所属三级教学单位进行检查。请于5月6日填写中期教学检查汇报表上报至教务部,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1.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工作检查安排
2.海南医学院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汇报表
3.海南医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进展报告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