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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核对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1点击数:

关于再次核对工作量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我部已于规定时间内把各院、部(系)报送并核对后的2007-2008、2008-2009、2009-2010学的工作量报送给组织人事部。但由于部分教师核对不认真,我部陆续接到各院、部(系)报送有关工作量遗漏现象的报告。为了人性化管理,经与组织人事部协商,同意有错漏的教学单位再次统一补报错漏工作量。请各院、部(系)再次认真核对工作量,将漏报、错报的工作量于6月9日前报送我部。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