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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6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0~2011学年的教学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0~2011学年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由教务部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核发教学任务的相关课程,含普教本科、普教专科及成人教育的课程;

2、本单位教师及长期性外聘教师2010~2011学年教学工作量。

二、统计办法

1、根据授课单位制订、教务部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核发的授课计划,按照课程的进展予以逐项的记录,以规定的常规格式进行统计;

2、工作量统计以课程为基准,按个人工作量明细统计;

3、工作量必须经二级教学单位统一审核,确认汇总后报送教务部,报送材料如下:

(1)各二级教学单位的工作量报送报告纸质版,需院长/主任签名并加盖二级教学单位章;

(2)各二级教学单位工作量统计明细表电子版;

(3)各二级和三级教学单位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

4、教务部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对工作量予以审核;

5、教务部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审核后,由教务部统一报送组织人事部。

三、时间安排:

二级教学单位于9月1日前将工作量报送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四、注意事项

工作量统计必须认真负责,各项统计结果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如有错漏,由负责人予以解释。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