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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2011年院级重点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1〕55号

关于资助2011年院级重点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重点课程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建设,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密切相关,为加快课程建设水平,加强二级教学单位课程建设扶持和监督力度,现决定开展2011年院级重点课程遴选及资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现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获评省级或校级 “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与评定

1.评选原则:不注重课程目前的成绩,重点在于课程的建设思路及其可行性,以便使条件相对较弱的课程获得发展机会。

2.建设主体为二级教学单位,二级教学单位必须承诺重点扶持及监督其建设。

3.院级重点课程经费预算1万元,建设期为1年,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至2012年12份。

4.课程负责人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填报院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书(见附件1)。

5.二级教学单位组织院级重点课程遴选: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院级重点扶持课程遴选,每个二级教学单位限报1门,于9月30日前将遴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部。

6.教务部对上报的院级重点课程审核备案,拨付经费资助课程建设。

三、课程验收

课程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纳入评优评先考评依据。对评估优秀的院级重点课程,直接进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阶段,继续资助两年的建设期;评估合格的院级重点课程,不再继续资助,课程自行完善建设;评估不合格者,将予以通报,取消二级教学单位下一年度申请院级重点课程的资格。

附件:海南医学院院级重点课程建设申请表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