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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在建精品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8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1〕57号

关于开展2011年在建精品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决定对在建精品课程进行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度

1、报送精品课程建设计划书(附件1):2011年新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填报,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于10月9日前报送教务部。

2、课程自查:9月28日—10月9日,由课程负责人进行自评,填写《海南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年度进展表》(附件2),并报送所属二级教学单位。2011年新评校级及推荐参加省级的精品课程不再参加本次检查。

3、二级教学单位初评:10月10日—10月20日,由院、部(系)组织对所属精品课程进行检查,并报送检查结果到教务部。

4、学校检查:10月下旬,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本年度主要工作及阶段成果;

2、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预计成果;

3、本年度课程建设计划及人员调整情况;

4、经费使用及配套经费落实情况;

5、网络运行、升级情况,以及师生对课程内容和运行情况的反映。

三、结果处理

1、检查合格后给予精品课程负责人津贴,并发放下一年度精品课程维持费,检查不合格不予发放。

2、检查不合格给予一个月时间的整改期,整改后再行组织检查,检查合格后予以保留精品课程称号,可以继续建设,但是经费不予补发。

3、整改后仍然不合格,取消精品课程称号。

附件:1.海南医学院课程建设计划书

2.海南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年度进展表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