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教育计划(2009版)及《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暂行)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医学[2011]51号)文件要求,为了更有序的开展2012年课外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延伸第一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理论结合实践的能力,现决定面向各级单位开展2012年全年“课外教学活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课外教学活动”项目属于我校“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按照《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暂行)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实施。“课外教学活动”项目应有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资金预算、有明确的活动主题,需合理设计预期效果。活动安排应面向全校师生,活动内容应紧扣课堂教学内容、符合实践教学环节,活动应产生扩大知识面、激发学习兴趣、陶冶情操、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良好收效,参加的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
项目按自然年一年申报一次,原则上为每年年初进行申报,一次性申报全年的活动项目。2012年申报的时间为3月23日—4月5日。
1、此次“课外教学活动”项目需由教学单位(二级或三级)与各院、部(系)党总支、二级团委以及其它学生团体相互联合共同申报,学生团体包括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等。优先支持申报单位有经费配套的活动项目。
4、教务部将联合校团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择优开展。
5、项目通过审核后,学校将编写《2012年课外教学活动指南》并拨付专项活动经费予以资助。各单位按照活动指南有序开展活动。
此次将支持35-40个不同规模的“课外教学活动”项目。审核通过立项后的活动项目,学校将给予每项500-5000元不等的经费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审核通过后的活动项目经费预算予以拨付。
1、“课外教学活动”开展前,需制定并递交详细的方案。
2、“课外教学活动”结束后,需做书面的活动总结报告。
3、在实施过程中,教务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相关单位在结束后务必提交本次活动的成果(产品),教务部和校团委将在年终组织专家根据活动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果评选出优秀的“课外教学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