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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团队评选及推荐省级教学团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1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2]82号)文件要求,加强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为建立团队合作机制,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团队评选并推荐参评省级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职务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省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省教育厅教改科研项目立项等。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自编有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有一定使用面。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申报与评定

1、由团队带头人填写《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电子版在教务部主页下载)一式两份,经院、部(系)审核后,于2012年6月11日前报送教务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校级教学团队评选: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教学团队材料进行评审,本年度计划评选2个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教学团队培育点。

3、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根据海南省相关文件要求,由专家组从校级教学团队及已通过验收的校级教学团队培育点中推荐2个参加省级教学团队评选。

三、经费及管理

1、校级教学团队:校级教学团队拨付一万元经费用于团队建设。

2、校级教学团队培育点:建设期为一年,先拨付0.5万元的建设启动经费,建设期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合格者直接进入校级教学团队行列,并拨付0.5万元建设经费用于加强团队建设;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并请专家复查,复查合格者入校级教学团队行列,继续拨付后期建设经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后期经费的拨付,同时不能再参评校级教学团队。

3、教学团队经费管理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做好本年度教学团队的评审工作。

附件: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