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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品牌教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0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及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海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活动实施方案》,立足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激励和培养优秀教师,以“品牌教师工程”为抓手,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形成有利于教师成长的环境氛围,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树一流师德、创一流教风、育一流人才”的校园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部拟定了《“品牌教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现发至各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请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19日17:30前以部门、院、部(系)为单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教务部教务科。意见反馈直接填写意见反馈表即可,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发至hnyxyjwc@126.com。

附件1、意见反馈表

附件2、“品牌教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务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

意见反馈表

稿件名称

“品牌教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

意见反馈情况(请在相应的项目后打√)

1、同意,无意见 ()

2、原则同意,但有意见和建议( )

(选此项者请填写意见和建议项)

3、不同意()

(选此项者请填写不同意原因项)

意见和建议

(内容可另附)

反馈意见部门(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不同意原因

(内容可另附)

反馈意见部门(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海南医学院

“品牌教师工程”评选及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海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养,弘扬“德高为师、学高为范”的高尚师德师风,搭建优秀人才发展的平台,竖立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典范,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崇术重教等优良校风的形成,推进学校工作的科学发展,持续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学校决定实施“品牌教师工程”,为确保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着眼我校长远发展及品牌战略的需要,立足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激励和培养优秀教师,以“品牌教师工程”为抓手,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形成有利于教师成长的环境氛围,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树一流师德、创一流教风、育一流人才”校园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原则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建立科学、可操作性强的遴选机制,以师德建设为导向,以良好师德师风和较高教学水平为重点,兼顾科学与教学研究工作,全面考察与衡量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表现。

2、坚持条件,宁缺毋滥。

3、采取个人申报、二级教学单位评选推荐、学校总评的程序进行。通过师德考核、教学能力评比、学生和同行评价、网络评选、高评委评审等评选方式,真正评选出师生公认的“德艺双馨”的品牌教师。

三、评选范围和时间

1、全年教学、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的本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

2、“品牌教师”每年评选一次,当选名额不超过10人。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品牌教师提名奖”若干。

3、评选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在当年的教师节进行表彰。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弘扬“德高为师、学高为范”的高尚师德师风,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海南医学院教师行为准则》,用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陶冶和教育学生,在师德修养上有较高造诣,能为建设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做出榜样。近三年内无任何教学差错事故。

2、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熟悉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能有效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能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专业功底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教学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3、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教书育人效果显著。能言传身教,将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感染、教育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了解并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态度,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做经师更做人师,切实建立起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善于从不同学生的实际出发,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善于因材施教,指导不同类型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提高和较好的发展,得到师生的赞誉。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效显著。近3年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或参与至少一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或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至少一部教材,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5、模范遵守学术道德和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既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又严谨求实、精益求精,不急功近利,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的精神,科研成果丰富。近3年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至少年均1篇(第一作者),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任务至少一项。同时,积极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充分发挥科研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6、连续从事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在我校工作满3年。

(二)一票否决

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在学校组织进行的职业道德规范评定中不合格。

3、曾发生过教学差错和事故。

4、不服从教学单位统筹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在任课期间非公事请假累计14天以上;或在相应的学年中因个人原因调课达4次,12学时以上。

5、有学生举报投诉且经核实。

五、评选程序

学校每年3月初启动年度“品牌教师”评选,共分教师自愿申报、二级教学单位资格审查、学校评选三个程序进行。

(一)教师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教师按要求填写“品牌教师”申请表,于3月31日前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提交申报课程的相关材料:

1、所授课程完整的教案;

2、所授课程多媒体教学课件;

3、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完成的教改课题和质量工程项目、主编的正式出版教材、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等佐证材料。

4、发表的科研论文、主持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佐证材料

5、设计一堂微型教学课。微型教学课时间为10分钟,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完整的结构和知识量,其导入、主体、结论、评价等教学的基本环节不能缺失。微型教学课的讲授者必须制作幻灯、讲稿,利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适应信息化教学的需要。微型教学课的授课效果参照教学大赛评分指标进行评分。

(二)二级教学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教学单位本着真实、有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参加学校评选,无名额限制。于4月15日前完成。

(三)学校评选

1、教务部审核参选教师设计的微型教学课,通过者进入第一轮评选。

2、第一轮评选 现场授课

参评教师进行微型教学课现场授课比赛。比赛设专家组打分、旁听人员(可为教师和学生,总数不少于200人)打分和现场上课学生考试三个评选标准。专家组打分不低于90分,旁听人员评定满意度达90%,现场上课学生(100人)考试分数不低于90分。同时达到以上三个标准者进入第二轮评选。

3、第二轮评选 网络投票

进入第二轮的参评教师进行课程录像,由学校新闻宣传部挂网,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分别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我心中的品牌教师”教师网络投票,投票结果被推荐率达90%的参评教师进入第三轮评选。

进入网络投票评选的参评教师入围“候选品牌教师”,实行挂牌上岗制,受各级督导部门和学生监督。

4、第三轮评选高级评委评审

学校组织高级评委对最后入围的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高级评委结合参评教师所上课程、日常教学效果、师德师风的剖析报告、学生评教情况、同行评价情况、座谈会情况及评选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制定评估体系后进行总评。总评成绩排名前10名者获评“品牌教师”称号。进入高级评委评选环节的参评教师入围“提名品牌教师”。

学校评选环节于6月30日前完成。

六、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凡宣传不到位、评选不规范、效果不突出、秩序不稳定的二级教学单位,其所推荐对象一律视为无效,同时取消学校的参评资格。

2、突出中心,关注质量。在评选活动中,要突出加强教学中心地位的措施,把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师风师德作为评选工作的标尺,用高质量来引领和带动教师队伍的发展,树立质量导向,增强目标意识,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学校发展。

3、阳光操作,严格程序,加大宣传力度,设专门宣传专题,对“品牌教师”评选全过程进行时时报道宣传,做“候选品牌教师”录像及风采展示。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让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并时时关注评选工作。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四公开。

七、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向荣获“品牌教师”和“提名品牌教师”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牌,并通报表彰。学校将“品牌教师”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校报、展板、校园网、广播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还将不定期开展“品牌教师”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品牌教师”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学校教风与学风的良性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品牌教师”在任期内享受两倍津贴待遇,“提名品牌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民币。

3、“品牌教师”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

4、在晋升职称资格时,可按增加1部论著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5、学生选课时,教务部在“品牌教师”姓名前添加“★”标注。

八、工作责任与义务

1、挂牌上岗,受到尊重,同时接受监督。“品牌教师”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每学年进行公开示范教学1次。

3、做好1~2名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为其制定培养计划。

4、“品牌教师”要充分发挥“品牌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学校的各类宣讲活动,精心准备宣讲内容,配合学校打造“树一流师德、创一流教风、育一流人才”的校园文化。

九、附则

1、“品牌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品牌教师”授课质量应保持较高水平,并接受各级督导、学生后续评价,授课质量评价要保持良好。凡是出现触犯党纪国法、校规校纪、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效果明显下滑的教师,学校将取消 “品牌教师”荣誉称号,同时终止相关奖励。

2、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教学奖励中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