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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审核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预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7点击数:

各专业负责人:

根据《本科教育计划》及各专业在青果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教育计划内容,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各年级教学预任务书已初步整理完毕,现将各专业各年级开课情况发放,请进行编制、审核。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请各专业负责人对所属专业各年级下学期开课情况进行审核,包括:开课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年学期、所开课程的总课时、理论课时、实验课时等内容,是否符合教育计划,是否有遗漏或重复。

2、请各专业在核对下学期教学预任务书时,结合电子版预任务书和青果教务管理系统中专业教育计划两者共同核对,二者要保持一致。

3、在实际教学运行中,部分课程进修了整体调整和安排(见附件2),请各专业结合调整安排说明进行核对教学任务。

4、请各专业教学秘书于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把专业负责人核对后反馈情况及核对后的预任务书报送至教务部教务科,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专业负责人签字,盖所属院、部(系)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hnyxyjwc@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对下学期教学预任务无意见和要求,由教务部统一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

联系人:徐芳芳,电话:66893610,13518843558。

附件1:部分课程的整体调整说明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部分课程的整体调整安排说明

我校根据《本科教育计划》对本科各专业教学进行安排,但是在实际的运行中,部分课程因为师资、场地及教学运行需要等原因进行了整体调整和安排,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修课

1、《军事课》:本科学生整体调整在第二学期开设;

2、《实验生理科学(甲)①》: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四个专业的《实验生理科学(甲)①》由第三学期调整为第四学期开设;

3、根据《本科教育计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必修课程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排在每个专业的第一学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安排在每个专业的第二学期和第六学期开设;

二、专业限选课

1、《信息资源检索》为每个专业都开设的专业限选课,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五学期开设,第一学期上基础篇,第五学期上专业篇;

2、《专业英语》:每个专业的《专业英语》均统一调整至第六学期开设,第五学期开设《高级英语》;

3、《医学社会学》统一在第三学期开设;

4、《卫生法概论》统一在第四学期开设

5、《医学伦理学》统一在第五学期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