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3年度“PBL专项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BL)专项教学改革课题。现将课题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独立组织协调和开展研究、实施项目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立项项目数及经费:1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
项目采取“各教学单位申报,各院、部(系)初评、推荐,专家组评议,学校批准”的办法进行。
1、项目负责人填写《PBL教学法项目计划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各院、部(系)组织初评、推荐,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部。评选过程中应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
4、5月中旬,各项目开展PBL教学方案的拟定和准备,完善PBL教学实施计划(含PBL教案的编写、PBL教案实施的数量、课程内容的整合、学生成绩评定、PBL教学的实施效果评价等)。
5、6月~12月开展PBL教学试点、教学观摩和教学竞赛(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6、2014年1月总结PBL教学经验和体会,召开PBL教学法研讨会,编辑PBL项目论文集、教案汇编,拍摄精品PBL课堂教学录像,制作多媒体课件,建立PBL专题网站。
1、中期检查:采取各院、部(系)组织的形式进行,于2013年9月1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备教务部。
中期检查主要要求:1、PBL教学的实施效果分析;2、课程内容采用PBL教学的比例(应达30%左右);3、PBL案例的编写及开展情况;4、至少完成1篇PBL教学改革的相关论文。
2、项目验收: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集中验收,于2014年3月10日前完成。
验收标准:1、PBL教学的整体实施方案;2、课程内容采用PBL教学的比例(应达60%以上);3、PBL案例实施的数量;4、完成2篇以上PBL教学改革的相关论文。5、相关的多媒体资源。
1、项目经费按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学校将取消立项并收回剩余经费。
2、PBL项目实施后在核心期刊发表的相关教改论文,其版面费由学校给予支付(限项目完成1年内发表)。
3、对于PBL案例编写较好的项目,学校将给予相应立项支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