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6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3〕56号
各院、部(系):
《海南医学院教学秘书工作条例(试行)》已经2013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已发文(校园网可下载)。为了使暑期教学秘书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院、部(系)根据文件要求遴选各类教学秘书,并于7月22日之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到教务部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yxyjwc@126.com。联系人:宋融,电话:31350923。
附件:海南医学院教学秘书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