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决定对在建精品课程进行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1、课程自查:10月15日—10月20日,由课程负责人进行自评,填写《海南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年度进展表》,并报送所属二级教学单位。2013年新评校级及推荐参加省级的精品课程不再参加本次检查。
2、二级教学单位初评:10月20日—10月28日,由院、部(系)组织对所属精品课程进行检查,并报于10月29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到教务部。
3、学校检查:11月上旬,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
5、网络运行、升级情况,以及师生对课程内容和运行情况的反映。
1、检查合格后给予精品课程负责人津贴,并发放下一年度精品课程维持费,检查不合格不予发放。
2、检查不合格给予一个月时间的整改期,整改后再行组织检查,检查合格后予以保留精品课程称号,可以继续建设,但是经费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