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9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3〕34号
印发《海南医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育计划(2013版)的原则性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海南医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育(2013版)的原则性意见》业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海南医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育(2013版)的原则性意见
2.临床医学专业教育计划(模板)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