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增开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1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4〕9号

关于增开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兴趣爱好,需增开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选择

1.目录选择。教务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及综合网上资源列出新增选修课目录(附件1)供选修课开设选择,其中“爱课程”54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要求开设9门,其他课程36门。“爱课程”网(http://www.icourses.cn/home/)是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建设的高等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网站是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汇聚平台,集中展示“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和“中国大学资源共享课”。

2.自由申报。三级教学单位可根据其资源情况申报,不受目录限制。

二、申报流程

1.三级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填写《海南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申报时必须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开课条件要求等方面的文字材料,开课条件要求包括:开班数、选课学生人数、选课对象要求、上课时间、上课方式等。于2014年2月24日前报送所在院、部(系)。

2.二级教学单位审核所属三级教学单位申报材料,并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材料报至教务部教务科。

3.申报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新增4-5门选修课,鼓励教学单位多开设选修课。

三、其他

1.爱课程网上选择课程,采用播放视频公开课的方式进行教学,并在课程中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答疑,制定考核办法,在课程结束后组织课程考核及成绩报送。课时量计算:播放视频课时按视频课时*0.5计算,讨论答疑课时按正常课时量计算。

2.创新类课程请科研部组织,请科研部组织各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创业类课程请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申报。

教务部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