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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6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海医学 20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工作部署,“十四 五”期间要建设 100 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期 间申报立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1-2 项),平均每年立项 建设 20 门,每个建设周期为两年。现将 2021 年“思政课程” 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深度挖掘各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 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合力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思政课程”示范建设项目必须着眼系统价值教育,强化价值引领功能,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要坚持全流程管理,贯穿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前、课中、课后各环节;要坚持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制度。要结合教学实际,针对学生思想和认知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自觉强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理阐释,努力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先进,教学方式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好,真正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

(二)“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必须从价值塑造、能力 培养、知识传授三个方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人才培 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 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 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 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三)示范建设项目要创新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撰写思政育人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案例库,选编 3-5 个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四)示范建设项目应因课制宜积极探索和改革教学模式,推行小班研讨、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等改革,科学提高学生学习强度和学业挑战度。鼓励教师积极探索运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TBL(基于团队的教学方法)、PBL(基于问题或项目的教学方法)等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推行启发式讲授、 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的课堂教学改革,增强师生深度对话、交流和共感,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敢于善于表达,培养学生科学思辨能力。小班研讨的内容要从课程知识层面上升到专业知识层面、社会经济层面,甚至上升到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层面。鼓励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地参观、访问、考察,直观了解专业、社会的发展成就。

四、组织实施

(一)立项申报阶段(2021 年 7 月)

各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 参照《海南医学院“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考核指 标》(附件 1)要求,填写《海南医学院“思政课程”“课程思 政”示范建设项目立项书》(附件 2)和《海南医学院 2021 年 “思政课程”“课程思政”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3),经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联席审核后报教务处。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 年 8 月-2021 年 11 月)

根据《立项书》内容,各项目要积极推进改革。每个项目均要选编典型教学案例,撰写教学效果评价标准。课程共建人应随堂跟踪授课情况,填写听课纪录,提出建设建议,共同完善教学文件、各类材料等。2021 年 10 月左右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执行,并停止后续两轮的申报资格。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 12 月)

全面总结建设成果,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学校成立专家组,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工作。“思政课程”示范建设项目,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组织 2 门思想 政治理论必修课申报立项的基础上,至少申报 1 门通识教育课程。“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每个专业至少申报 1 门。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立项。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讲师。申报课程原则为我校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 版)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未完成 2021 版编写者可参照 2017 版,并与教务处沟通申报)。高职高专、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可择优申报。

3.鼓励申报中华优秀传统通识课程;鼓励跨学科、跨专业 联合申报课程。

4.立项建设项目将作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奖项评选的重要参考内容。

5.学校对立项建设项目给予每项 1 万元经费支持。按照《海 - 5 - 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海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 法(试行)》(海医学〔2021〕85 号)规定进行管理。

6.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之前将附件 2 纸质版一式二份和附件 3 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建设与改革科(行 政楼 112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萍

电话:31350903,邮箱:562943029@qq.com

附件:1.海南医学院“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考核指标

2.海南医学院“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示范建 设项目立项书

3.海南医学院 2021 年“思政课程”“课程思政” 项目推荐汇总表